新结构经济学是北京大学林毅夫教授创立和倡议的第三代发展经济学,是来自于我国的经济学理论自主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提出以来已经引起国内外学界的重视,并在非洲和波兰等发展中与转型中国家产生了重要的政策和实践影响。
根据教育部2025年“新结构经济学博士国家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要求,吉林大学2025年“新结构经济学博士国家专项计划”拟招收博士研究生2人,具体招生事宜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 专业代码
| 导师姓名
| 名额数
|
西方经济学
| 020104
| 代栓平
| 2
|
二、招生方式
吉林大学2025年“新结构经济学博士国家专项计划”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制”。
三、考生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且获得时间须为2017年1月1日之后。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 90 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 6 分及以上。
4.GRE成绩达到 300 分及以上(新)。
5.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 60 分及以上。
6.WSK(PETS-5)考试成绩 60 分及以上。
7.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CRT4)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的 B1 及以上。
8.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CJT4)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2 及以上。
9.在英语、日语、俄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四、报考类别、学习形式、学制
报考类别:非定向就业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制:基础学制为4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五、网上报名和缴费
报考吉林大学2025年“新结构经济学博士国家专项计划”的所有考生须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zsb.jlu.edu.cn/)。网上报名、缴费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5月19日。报名单位请选择吉林大学经济学院,网上缴纳报名费人民币200元,报名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所有考生在规定报名期限内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修改。
六、“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吉林大学2025年“新结构经济学博士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组织实施本次招生考核录取工作。
2.培养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确定资格审查标准及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3.培养单位成立专业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4.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对本单位考核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二)申请考核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
本次收取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申请人将如下申请材料纸质版于2025年5月23日下午4点前提交(或邮寄)至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后附材料接收地址),逾期不予补报,邮寄则以邮戳时间为准。申请材料除《专家推荐书》外,材料2-13需依序装订成册。
同时需将申请材料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ensi@jlu.edu.cn,邮件命名方式:姓名+新结构经济学专项。
(1)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签写的《专家推荐书》原件(附件1)。
(2)《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一份(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本人自述”栏及承诺人签名均由考生本人手写)。
(3)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4)考生(含军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5)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6)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或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7)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8)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s://portal.cscse.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9)考生本人代表性科研论文:已发表的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拟发表的提供按期刊发表格式排好版的打印件。
(10)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2)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13)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论文概要)。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信息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培养单位资格审查
培养单位资格审查小组确定资格审查标准和进入综合考核的比例,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培养单位网站公示。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
3.综合考核
培养单位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时间、方式、内容由培养单位自主确定,并另行通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4.拟录取
在招生计划额度内,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核小组提供的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并在培养单位官网公示,公示期为 3 天,公示结束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在吉林大学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七、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报到后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学费
按照国家规定,我校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制内学费每年10000元。
九、监督咨询电话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0431-85167027
十、其他事项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博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等业务。
2.凡与吉林大学教职员工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考生,必须在报名表“本人自述”中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与考生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3.考生与所在工作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工作单位自行协商解决;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请考生及时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以获取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最新信息。
十一、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经济学院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 思
联系电话:0431-85167027
附件1:
吉林大学202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x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