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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08 编辑: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要求,培养单位评审及推荐时间为2016年3月7日-11日,现就项目评审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评审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申报同学的评审及推荐工作,小组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3-5人组成,其中至少含一名主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负责人。并于2016年3月11日前将本单位评审工作小组成员信息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dongmo@jlu.edu.cn。
  二、评审小组应对申请材料进行把关,重点关注如邀请信/入学通知书是否真实,具体审核注意事项请查看附件2。
  三、评审应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在评审过程中,要严把质量关,把各方面表现突出,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发展潜力大、国际交际能力、外语水平优异,具有科研潜质的优秀学生选拔出来并注意加强对申请同学的心理素质测试。
  四、要认真审核申请同学的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和与国外导师联合制定的研修计划是否具体并切实可行。
  五、评审结束后,要认真填写《校内评审意见表》(附件3)和《吉林大学2016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4,须电子版),同时将评审合格的申请同学名单(附件5,纸质版+电子版)及申请人全部材料,于2016年3月14日前报到研究生管理处,其中联合培养博士生类别须按专家评审结果排序上报。
  六、请评审小组成员及评审专家认真、公正地对待每份申请材料。
                                               研究生管理处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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