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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研究生“三助”岗位学年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21 编辑: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设岗单位及研究生导师:
    “助研”、“助教”和“助管”工作(以下简称“三助”)是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丰富学校人才储备的重要途径。为强化研究生“三助”岗位管理和规范岗位津贴发放,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14]20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设岗单位及研究生导师认真组织研究生开展“三助”岗位考核工作。现将今年研究生“三助”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凡校内各设岗单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或导师聘用的“助研、助教、助管(含研究生秘书助理)”研究生。
二、考核内容及步骤
  1、“助教”、“助管”岗位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助教”岗位考核工作主要听取设岗课程主讲教师和听课学生的意见;“助管”岗位由用人单位从出勤率、工作态度和能力、工作职责完成情况等方面给予评定。
  2、“助研”岗位由导师或课题组负责考核。“助研”岗位考核由导师或课题组根据研究生科研工作态度、成果产出情况和工作量等给予评定。
  3、请各培养单位、相关用人单位或研究生导师组织相关研究生下载并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工作考核表》(附件1、2和3)。凡参加 “助教”、“助管”工作的研究生,需向用人单位提交《研究生 “助教”、“助管”考核表》(附件2和3,一式两份),用人单位收齐所聘研究生的《考核表》后统一填写考评意见后,直接报送研究生管理处,研究生秘书助理由培养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研究生个人提交;《“助研”考核表》(附件1)由各培养单位留存,但须培养单位将考核结果(电子版)汇总后报送研究生管理处。
  4、考核采取用人导师或项目负责人、用人单位考核和获聘研究生自评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研究生评奖评优依据之一。考核不合格者,相关设岗单位、导师可直接停止对其继续聘用。
三、工作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用人单位必须认真核实相关人员信息,杜绝出现虚报冒领现象。一经查实,将影响其本单位7月份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的发放。7月份原则上不应聘用毕业年级研究生。
  2、用人单位不按规定自行调换 “助教”、“助管”人员,经审核发现后,研究生管理处对当事人的岗位津贴不予调整,并追缴其多发放部分的岗位津贴。
  3、不按时参加“三助”岗位考核的研究生,停发7月份岗位津贴。
  4、白求恩医学部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本学部实际,制定工作细则。医学部所属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考核工作由其人才培养办公室负责,并将考核结果汇总后统一交至研究生管理处。
四、报送时间
  1、用人单位、培养单位将纸版《“助教”、“助管”岗位工作考核表》(附件2和3, 一式两份)于6月23日(星期四)前送至研究生管理处,同时将电子版《“助研”、“助教”、“助管”岗位考核汇总表》(附件4)发至yjssanzhu@126.com,邮件名:“单位名称+三助考核”。医学部的由学部汇总后统一报送。
  2、未能在6月23日前完成考核上报的单位将影响7月份本单位“三助”岗位津贴发放,本学期不再受理此项工作。
    附件详见校内通知。联系方式:马老师 85166341                                                                                              研究生管理处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