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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年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25 编辑: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6年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评选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评选工作,根据《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研究生)评选细则》(试行),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非在职研究生。
  二、奖项设置、奖励人数及额度
  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分为“吉林大学(力旺)全面发展精英学生奖”和“吉林大学(力旺)励志成长精英学生奖”,用于奖励全面发展和励志成才的优秀学生。
  2016年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奖励2人,每人奖金10万元人民币。
  三、评选条件
  1.思想进步,品行端正,心理健康,热爱集体,人际关系和谐。
  2.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优良,并能够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
  3.吉林大学(力旺)全面发展精英学生奖参选研究生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还必须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并产生较大影响:
  (1)热爱科学研究工作,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在科学研究上有突出成果和重要贡献;
  (2)在弘扬正气、热心公益、服务社会、奉献爱心等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方面事迹突出;
  (3)荣获国家级荣誉称号。
  4.吉林大学(力旺)励志成才精英学生奖参选研究生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还必须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并产生较大影响:
  (1)自强自立,拼搏进取,事迹突出,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2)勇攀科学高峰,科研成果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有突破,达到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在各类国际和国内竞赛中成绩显著,并获得最高奖。
  四、申报材料
  候选人须认真填写并提交下述材料:
  1、《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申报审批表》(见附件);
  2、《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申报审批表》内容相关佐证材料。
  五、申报时间
  各单位务必于2016年8月31日前将被推荐人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管理处(电子版《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申报审批表》可发至wangtl@jlu.edu.cn),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各单位党委或党总支负责该奖项的组织实施,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每单位限推荐1人。
  根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中的有关规定,对于未结清有关欠款的同学,学校将取消其参加十佳研究生评选的资格。


                                     研究生管理处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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