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同学: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4〕189号)精神,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培养单位评审确定,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通过财务处欠费筛查,截至11月7日前提交名单的培养单位的2016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6年11月14日-15日。 附件详见校内通知。 研究生管理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