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同学: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4〕189号)精神,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培养单位评审确定,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11月30日截止之日,通过财务处欠费筛查的最后一批2016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本学年不再受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发放问题。 公示期:2016年11月30日-12月1日。 附件见校内通知。 研究生管理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