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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兽医博士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0-09-08 编辑: 浏览次数:

一、报考条件
    1、须是硕士学位获得者,具有3年以上兽医业务相关实践经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10年7月31日;2、须具备兽医或相关学科领域的硕士学位,相关学科领域指医学门类、动物学、微生物学(与动物相关)、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水产(限鱼病方向);养殖、渔业领域的农业推广硕士(毕业论文内容与兽医相关);3、若硕士学位为非兽医及相关学科领域,则本科专业必须为兽医或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兽医公共卫生、中兽医、动物检疫等;4、不接受普通本科高校教学科研人员报考。
二、报名
    可函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15日。考生须交(寄)报名费200元,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身份证复印件(A4大小一式三份)、《2010年攻读博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请本单位人事部门在照片和考生所在单位意见处盖章)三份,寄送到长春市西安大路5333号吉林大学农学部研究生处。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10月30—31日。初试结束后立即复试,复试形式为面试,内容为兽医基础理论与实践知识。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到吉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前卫南区)领取准考证并现场照相,领取准考证须交验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身份证原件。
考试科目:1、兽医专业英语 ;2、兽医基础课(考试范围分为五个部分:动物学、动物生理学、兽医病理学 、兽医药理学、兽医临床诊断。考试采用“1+2”的模式,即兽医病理学为必考科目,剩下四个部分由考生任选其中两个部分作答);3、兽医专业课(动物传染病学或兽医内科学由考生任选其一做答)。
四、录取及培养方式
    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并通过复试者,择优录取。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精神,招收从事兽医相关工作人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以进校不离岗方式学习,攻读博士学位期限为3-5年,按照兽医博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要求,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授予兽医博士学位(只发博士学位证书,不发毕业证书)。学生在读期间,一切关系留在原工作单位,学校与考生所在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
五、收费标准
    培养费3.6万元(含论文评阅及答辩)。
六、联系方式
吉林大学农学部研究生处
咨询电话:0431-87836126,0431-87981370
网    址:http://www.jluhp.edu.cn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5333号
邮    编:130062
参考书目:《兽医专业英语》  朱兴全主编  中国农业出版社 2003.8。《兽医硕士专业学位兽医基础知识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复习指南》(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版,联系电话:010-62818525 联系人:司建新)。《家畜传染病学》(第四版)蔡宝祥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2001。《家畜内科学》(第三版)王建华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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