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人事处《关于核发教学奖励津贴和成果奖励津贴的通知》安排,将开展教学奖励津贴核发工作。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3月21日前将2010年9月-2011年6月的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并将年度教学任务书存档备查。 研究生培养处 201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