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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7~2018学年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2 编辑:培养办公室 浏览次数: 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人社处2019年12月12日《关于核发教学奖励津贴和成果奖励津贴的通知》安排,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12月18日16:00前将2017年9月~2018年6月发生的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完毕后,点击“打印已录入的教学工作量”,按操作说明打印出教学工作量明细表,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培养办公室(中心校区鼎新楼A439)。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