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人社处2019年12月12日《关于核发教学奖励津贴和成果奖励津贴的通知》安排,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12月18日16:00前将2017年9月~2018年6月发生的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完毕后,点击“打印已录入的教学工作量”,按操作说明打印出教学工作量明细表,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培养办公室(中心校区鼎新楼A439)。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