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招生单位: 根据吉林省有关部门的要求,我校于2010年8月19日已发出了《关于对研究生新生进行学历资格复查的通知》,要求各招生单位对已经录取的2010年硕士研究生进行资格复查。现请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复查结果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以书面形式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点上报对硕士研究生照片核对的结果。 请各单位于11月12日(星期五)下班之前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特此通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