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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15 编辑:陈冬雪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广大研究生: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提升工作实效,根据《全面加强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行动方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吉林大学全面加强新时代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公开选聘一批优秀研究生担任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以下简称“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基础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选聘对象一般为本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培养单位”)相关专业或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对于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也可选聘,但所聘硕士研究生人数不超过选聘总数的1/3

二、选聘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能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热爱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有学生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较强,学有余力,能够合理安排学习和工作时间,原则上至少在岗工作1年。

(五)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则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

(六)身心健康,能胜任辅导员工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

(七)熟悉研究生培养过程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八)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和新媒体应用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和网络平台开展工作。

三、选聘程序

(一)公布选聘计划:研究生工作部发布选聘计划,公布各培养单位辅导员配备指数(附件2)。

(二)个人报名: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申请表》(附件3),经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后,于521日前将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聘用辅导员的培养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三)初审:各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根据申请人的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评审,择优等额推荐至研究生工作部。于523日前将《吉林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申请表》(两份)和《2025年各用人单位拟选聘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信息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中心校区鼎新楼A407室),同时将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yjssz@jlu.edu.cn

(四)复审及公示:研究生工作部对各用人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五)人员聘任:公示结果无异议,由研究生工作部进行聘任。

四、培训与管理

(一)学校建立健全辅导员培训体系,为辅导员提供系统、全面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和专题培训。

(二)辅导员实行学校和用人单位双重管理,辅导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等工作由研究生工作部牵头、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用人单位负责对辅导员进行直接领导和管理。

五、待遇与保障

(一)辅导员享受1500/月的工作补贴,每年按10个月发放。月度考核合格者发放当月工作补贴。

(二)学校对考核优秀的辅导员进行奖励,在参加学校专职辅导员招聘考核时,同等条件下可予以优先推荐。

六、相关要求

(一)每名研究生只能申请1个辅导员岗位,辅导员工作量按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工作量的三分之一核算。

(二)每名研究生只能获聘"助研、助教、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含本科生兼职辅导员、就业工作兼职辅导员、朋辈心理辅导员)"岗位其一,获聘辅导员岗位者,需解除原岗位聘任;各用人单位在本次辅导员选聘中要明确1名辅导员具体负责对接就业工作,下学期将不再开展就业工作兼职辅导员选聘。

(三)辅导员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定期向用人单位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反馈工作中的重要信息和问题,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用人单位报备,并做好工作交接。

(四)选聘优秀研究生担任辅导员是学校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意义重大。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学有余力的研究生申请担任辅导员,发挥优秀研究生示范引领作用。

联系人:马超

联系电话:85168065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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