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科技工作者行为准则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科发政字[1999]5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委,教委,科协,中国科学院各分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保障我国科学技术事业健康发展,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进一步提高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修养,明确科技工作者的行为规范,根据目前我国科技界的实际情况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协共同制定了《关于科技工作者行为准则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宣传并贯彻执行。
科学技术部 教育部 中国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中国科协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