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培养单位:
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因受疫情影响,参照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进度,推迟到本学期进行。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通过国家考试的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2015级至2018级),且从未参加或以往参加但未通过校内课程资格认定考试人员。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英语
2. 政治课(开卷考试,参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所需教材)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各学院)
(2)自然辩证法(理工医类)
(3)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经管类、人文社科类 )
3. 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
4.专业课考试方式,均按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考试要求进行(不含临床专业)
临床专业按申请学位类型,参照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标准执行。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1.公共课考试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
2.专业课考核时间:
考试:7月20日-24日
考查:8月20日之前完成
3.考试地点:吉林长春前进大街2699号 吉林大学中心校区
具体有关考场、科目及时间的考务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生防疫须知
考试期间,考生需做好日常个人防护,严格执行学校及长春市政府的各项关于出行、隔离、检测等各项防疫规定。考前应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避免去疾病正在流行的地区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要求考生自考前第14天(7月6日)开始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须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并记录,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到学校后进行上交培养单位负责研究生工作的老师。考生报到前1天发送通信行程卡(截屏)到培养单位(要求14日内无境外、中高风险地区及长春市疫情严控地区旅居史)。
2.考生入场时须出示吉林省健康码“吉祥码”(绿码)、吉祥码、通信行程卡现场可正常核验,否则禁止进入校园及考场。
3. 考生必须持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纸质版),同时符合前两条的长春市考生14天内没有离开本市可不用提供检测报告。特别说明,打疫苗不能替代核酸检测。
4. 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5.考试当天在考楼入口处体温测量两次均≥37.3℃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6.考试期间,有校医院安排专人进行检查监督。有卫生防疫的用具保障。要求人人佩戴口罩。
7.有关疫情防控的政策解释权,以吉林大学医院管理处为准。
五、报名截止日期
为加强疫情防控管理,提高考务保障质量,请各学院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统计拟报名参加考试人数及考试科目。统计截止时间为7月8日下午4点。
为保证本次考试的顺利进行,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考试工作小组,及时通知研究生本人,严格遵守防疫要求,做好各项考务工作。
联系人:郝永亮
联系电话:85168171
研究生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