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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兽医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7-11-09 编辑: 浏览次数:

一、报考条件与招生对象
    201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且具有动物医疗、动物检疫、动物保护、畜牧生产、兽医执法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二、招生计划
    2015年计划招生100人。
三、报名及考试科目
    (一)报名事宜
    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招生单位及省级用户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admin.html),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二)准考证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
    2015年10月2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及复习参考资料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专业考试,共计2门。其中,GCT实行全国联考。 
   参考资料: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考前辅导教程》(清华大学出版社) 
四、复试与资格审查
    复试分数线由学校自主划定,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复试时间和地点由动物医学学院另行通知。
    复试前应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须携带:1.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2.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3.登录信息平台,下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录取与培养费
    录取分数线由学校自主划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培养费2.4万元。
六、培养方式
    考生入学后按照兽医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要求,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学习研究生课程,并结合现有工作实践完成论文,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七、学位授予
    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取得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通过,授予兽医硕士专业学位。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棕松
    联系电话:0431-87836405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5333号吉林大学动物医学学院研究生科研办

                                                                吉林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