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社会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完善国家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干部培养制度,培养具有公共精神、法治意识的高素质、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吉林大学2015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英文名称为国际通行 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英文缩写为MPA)。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获得者,可到公共部门各领域工作,包括党政机关、政府部门、非政府部门公共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等。
二、报考条件与招生对象: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三、招生计划:75人
四、报名及考试科目:
(一)报名事宜
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招生单位及省级用户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admin.html),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该登记表请多打印几份留存,进入复试阶段进行资格审查时需要)。
2.现场确认: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3.报考者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果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
(二)准考证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
2015年10月2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及复习参考资料:
1、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学校单独组织,在复试期间进行;其余2门参加全国联考。
2、复习参考资料:
(1)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2)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五、复试与资格审查:
复试分数线由学校自主划定,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包括:资格审查和综合面试。复试时间和地点由行政学院另行通知。
复试前应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须携带:1.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2.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3.登录信息平台,下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时生成的),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具有公务员身份的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查盖章)。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录取与培养费:
录取分数线由学校自主划定,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培养费:3万元(不含教材、资料费)。
七、培养方式:
采用非全日制在职学习形式。主要采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2-4年。
八、学位授予:
学生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硕士论文开题通过者,可进行学位论文写作,论文答辩通过后,可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老师、韩老师、蒋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7088、0431-85166408
联系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A座1215室
吉林大学行政学院MPA教育中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