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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6-09 编辑: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10年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根据学校毕业生离校工作协调会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现对今年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研究生离校时间
    6月27日
    二、做好毕业生的教育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和研究生导师的作用,真正把毕业研究生教育工作落到实处;要结合本单位、本学科和本专业的实际和特点,动员各方面力量开展灵活多样的毕业教育活动,着重加强毕业研究生爱校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公民意识和诚心教育;积极组织引导毕业研究生开展“我为母校增光彩”的主题实践活动。
    三、做好毕业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 按照《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年思想总结鉴定暂行办法》(校研院[2002]22号)的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实事求是和全面考核的原则,认真做好毕业研究生的毕业鉴定工作。毕业鉴定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不足,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四、认真组织毕业研究生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工作。 由研究生本人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gim.jlu.edu.cn),打印《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具体要求如下:
    1、“培养单位党组织鉴定”一栏由毕业研究生所在党支部填写并加盖培养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公章。
    2、“导师对毕业研究生业务能力、外语水平介绍及综合素质的评议”一栏,由导师填写并签字。
    3、“培养单位意见”一栏,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填写,并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签字。
    4、“学校意见”一栏,由研究生管理处填写。
    5、各培养单位审核后,并打印出《毕业研究生一览表》清单,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打印装订,在规定时间(见附件)到研究生管理处盖章,盖章前须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先行录入,打印出清单,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五、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到学位办公室和研究生培养处领取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并到校长办公室办理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盖章手续,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六、延期毕业
    对于各种原因不能按期毕业的研究生,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应及时督促他们提交延期申请,并于7月5日报研究生管理处备案;对于未办理延期手续者,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按自动退学处理。
  七、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协助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相关内容如下: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尽快将毕业研究生名单及户口迁往地报各校区粮户办,毕业研究生持报到证到所在校区户粮办领取户口关系。在长春市就业的毕业研究生须于10月底前自行到户粮办办理户口关系。
    2、组织关系:毕业研究生党组织关系转接按照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
    3、医疗证:由毕业研究生自行到所在校区医院办理退还医疗证。
    4、研究生医保卡:由毕业研究生本人保存,享受待遇期限至2010年8月30日。
    5、需要体检的毕业研究生,请与所在校区医院联系。
    6、需要开具《婚育证明》的毕业研究生,按医务处的通知和规定办理。
    7、财务关系:由毕业研究生自行到所在校区财务办公室办理。
    8、图书关系:由毕业研究生自行到所在图书馆办理。
    9、研究生证: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收取,于规定时间(见附件)交到研究生管理处,并提供未交研究生证人员名单。对未交研究生证的研究生同学,按规定办理。
    10、请毕业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gim.jlu.edu.cn),打印《吉林大学研究生离校通知单》。在各有关部门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将《吉林大学研究生离校通知单》交所在培养单位审核。离校手续完备者,方可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八、在学期间享受乘车半价优惠的毕业研究生,离校回家可为其提供《毕业生购买学生票证明》,《毕业生购买学生票证明》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到研究生管理处领取。
    1、《毕业生购买学生票证明》有效日期至7月31日止。
    2、持报到证到单位报到的毕业生和实习、举办夏令营或其他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不享受学生票待遇。
  3、《毕业生购买学生票证明》涂改无效。
  4、毕业研究生不交回研究生证的不得领取《毕业生购买学生票证明》。
    九、如用人单位需要,各培养单位可为享受普通奖学金的研究生提供《普通奖学金发放证明》。《普通奖学金发放证明》由各培养单位统一到研究生管理处领取。
    十、领取毕业研究生报到证。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具体时间安排见就业指导中心通知。
    十一、各培养单位须尽快整理好毕业研究生的档案,于毕业研究生离校后一个月内寄到毕业研究生工作或学习单位。
    十二、请各培养单位通知有贷款的毕业研究生,按照学校和研究生管理处工作安排签订还款协议及领取还款计划,考取博士生的同学须与银行签订展期协议。
    十三、毕业研究生的行李托运由后勤集团统一办理。
    十四、请各培养单位根据校内有关部门的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安排,及时指导毕业研究生办理相关手续和事宜。
    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是研究生教育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研究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做到以人为本,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切实把毕业研究生离校前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毕业研究生文明、安全、有序、愉快地离校。

附件:办理《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及领取毕业研究生离校乘车半价证明时间安排

                                                                     研究生院
                                                                   201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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