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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2016年古巴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医学与护理专业学生攻读硕士学位遴选办法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同学:

  国家留学基金委现发布2016年古巴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医学与护理专业学生攻读硕士学位遴选办法,现将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选派专业及类别 

  医学与护理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 

  2.留学及资助期限 

  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在外期间的奖学金(含海外健康保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必要的学费。 

  4.申请条件 

  ①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在校学习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②申请人须为我校医学与护理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③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专业课成绩在优良以上,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④已获古巴、西班牙或其它国家相关院校或单位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 

  ⑤申请时外语水平已达到国外院校或单位规定的要求。 

  ⑥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 

  5. 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于2016年6月13日至6月19日或2016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网报材料要求请参考《2016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网上报名时,申请留学身份请选择“硕士研究生”;申请项目名称请选择“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可利用合作渠道请选择“古巴医学与护理专业毕业生硕士项目”;受理单位名称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 

  申请人同时应登录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申请表》,填写并打印申请表,经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后,连同全部申请材料送交至研究生管理处。第一批上报截止时间为6月21日,第二批上报截止时间为10月18日。

  6. 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名单。 

  7.派出与管理 

  该项目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书》,通过相关留学服务机构办理派出手续。 

  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学成后应履行回国服务义务。 

  8、联系方式 

  研究生管理处 董老师

  电话:85166341

                                                                                          研究生管理处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