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函”转发(见附件),请各相关培养单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有关名额的分配、我校的具体要求及工作日程将另行通知。 附件: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函 研究生管理处 2008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