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200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的说明”的最新通知转发(见附件),请各培养单位按新要求通知本单位申请公派项目的同学,并随时关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 研究生管理处 二ΟΟ八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