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我校于4月3日至4月5日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4月5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3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4月3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日)、4月5日(周一)研究生停课,研究生不串课,依照课程总学时顺延。 请研究生公共课教学单位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相关通知工作。 研究生培养处 201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