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进行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通知》(学位办〔2011〕25号)精神,我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对现有学位点提出了对应调整申请。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审议通过,批准我校下列学科对应调整为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名单如下:
1.对应调整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
考古学
中国史
世界史
统计学
软件工程
护理学
2.对应调整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
考古学
中国史
世界史
统计学
软件工程
护理学
音乐与舞蹈学
美术学
设计学
请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依据对应调整结果,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做好人才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
学位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