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学校仍以提高标准、分类指导为指导思想,依据学校定原则、学部定标准、学科定细则的工作思路,组织开展了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学术业绩条件的制定工作。
各学部根据学校《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学术业绩的原则要求》分别制定了本学部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学术业绩的具体标准,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根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意见,各学部对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学术业绩做了进一步完善,目前该项工作已基本完成。
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将于近期开始,根据学部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学术业绩的具体标准,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制定本学科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并组织申报、遴选和推荐。
新制定的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学术业绩标准与2008年相比,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