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more...

吉林大学“985工程”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校研院字[2008]16号
    为有效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我校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落实教育部教研[2005]1号文件精神,我校于2008年8月设立吉林大学“985工程”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用于资助研究生的创新项目。为有效管理资金,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共分成两部分,其中,教育部资助我校的专项经费为20万,吉林大学“985工程”配套经费为50万。
    二、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由研究生院负责管理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经费负责人为吴振武副校长。
    三、研究生创新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其使用范围包括:
    (一)、“985工程”配套经费(经费卡卡号:450028000026)的使用办法按《吉林大学“985工程”二期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二)、教育部资助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经费(经费卡卡号:450051001016)包括课题经费和研究生创新中心运行经费。
    1、研究生课题经费
    (1)以立项方式资助研究生创新项目,经费将以单独制卡的方式划拨,项目经费负责人为研究生培养处处长郭学东。课题经费的日常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使用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城市间交通费、会议费、出版印刷费、版面费、图书资料费、市内交通费等。
    (2)从项目中提取5%用于项目评审费用。
    2、研究生创新中心经费
    (1)研究生创新中心的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设备购置、日常办公费用、电话费、网站的建设与维护费、城市间交通费,市内交通费等。
    (2)研究生创新中心举办的各种专项活动费用。
    四、创新项目的资助经费将按项目进程分二次报销,首次允许报销总额的70%,中期检查通过后报销其余经费,具体操作程序按签订的项目合同执行。
    五、创新项目经费使用程序
    1、项目资助经费拨付后,各项目的负责人可到研究生创新中心申请使用经费,研究生创新中心为各项目建立经费使用档案,以便控制经费的使用额度及进程。
    2、项目经费按学校财务规定以报销的方式支付,各个项目负责人可在允许的额度内持票据到财务处报销。
    3、经费的报销单据须经研究生创新中心相关负责人及研究生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六、创新项目经费分配使用方案:
    (1)平台创新项目共64个,其中重点项目15项,每项资助12000元,一般项目49项,每项资助 8000元,总计572,000.00元;
    (2)基地创新项目21个,其中重点项目5项,每项资助6000元,一般项目16项,每项资助4000元,总计94,000.00元。
    项目资助费用总计:666,000.00元。
    项目立项经费从“985工程”配套经费财务卡(卡号:450028000026)中划拨50万,其余166,000.00元从教育部资助基金(卡号:450051001016)中划拨。
    七、本办法适用于2008年下拨的课题经费和研究生创新中心经费,以前下拨的经费按原办法执行。


                                 吉林大学研究生院
                                   2008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