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以质量为核心的发展要求,全面分析和评价我国博士质量,制定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政策,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事部决定在所有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博士质量调查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博士质量的调查工作,可根据工作需要组成领导小组、专家小组和工作小组,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按时保质地完成各项数据和评价意见的收集、整理、分析,以及本单位调查的总结工作,以高质量的工作确保调查过程及其结果的客观有效、科学严谨。要通过本次调查,对本单位博士质量进行一次全面、系统、深刻的分析和总结,寻找博士研究生培养当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博士研究生教育发展方向,采取切实措施,将工作重心真正转移到重视质量、提高质量上来。
二、各单位应完成的具体工作任务
1、进行博士学位论文比较分析
我校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28个一级学科均应参加博士学位论文比较分析。按照时间顺序,自该学科首次授予博士学位开始,每3年为一个时间段、每一时间段应随机选取至少1篇博士学位论文,总数不少于15篇;根据选定的博士学位论文,按照关键词尽可能匹配的原则,在保证所选取的中外博士学位论文在研究内容上具有较强可比性的前提下,从国外相应水平大学的相关学科中,选取相应时间和数量的博士学位论文(不少于8篇)。由一级学科的负责单位组织一级学科内7名以上学位论文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论文质量的纵向对比和中外对比。最终形成博士学位论文的纵向比较评阅意见综述和博士学位论文的中外比较评阅意见综述。具体要求参见《博士学位论文比较分析方案》(附件3)。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将对每个一级学科进行一定的资助,用于资料收集、下载和论文复印等。
2、组织进行博士质量的分类问卷调查
博士质量问卷调查分博士生版、博士生导师版、研究生教育负责人版和毕业博士版。
博士生版调查对象为应届博士毕业生,按照一级学科口径,每学科随机抽取应届博士毕业生总数的30%;博士生导师版按照一级学科口径,每学科随机抽取现有博士生导师总数的20%,并尽量保证不同年龄段的均匀分布;研究生教育负责人版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1名负责人填写;毕业博士版请对本单位所有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含博士后)按总数的30%进行抽取,样本抽取尽可能考虑样本的职称和毕业时间的分布。具体要求请参见各版调查问卷的填写说明。通过调查问卷整理出能说明本单位博士质量情况的1位博士的典型材料,以及博士在其中作用突出的1个代表性突出的成果的典型材料。
3、组织进行博士质量调查访谈
组织专人按照博士质量调查访谈提纲(见附件6)对博士生(含毕业生)、博士生导师、管理人员和非博士学位工作人员进行访谈。访谈要有详细记录。
4、撰写博士质量分析报告
按照《博士质量调查报告提纲》(见附件2),根据以上调查采集的基础数据和评价素材,全面分析和评判本单位博士质量状况,总结本单位博士生培养的经验和问题,提出保障博士质量的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本单位博士质量分析报告。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各单位应于2007年11月20日以前完成以上工作,并向学位办公室提交以下最终调查材料:
1、本单位博士质量分析报告(一式一份,电子文档一份)。
2、博士学位论文纵向、国际比较的专家评价意见综述(各一式一份,电子文档一份)。
3、本单位1位博士、1个代表性突出的成果的典型材料(各一式一份,电子文档一份)。
4、实际回收的分类调查问卷。
5、博士质量调查访谈记录(一式一份,电子文档一份)。
四、本通知及所有附件的电子文档均可在校园网校内办公或研究生教育网页下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吕晓声 85166261
xwb@jlu.edu.cn
学位办公室
二○○七年十月十五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 育 部 文件
人 事 部
关于开展全国博士质量调查工作的通知
学位[2007]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共中央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各直属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以质量为核心的发展要求,全面分析和评价我国博士质量,制定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政策,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事部决定在所有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以下简称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博士质量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博士研究生教育是学历教育的最高层次,代表着一个国家的人才培养水平,对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现人才强国的战略目标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迅速,培养规模不断扩大,为国家培养了大量高层次专门人才,并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随着研究生教育的快速发展,进一步提高博士质量已成为当前我们面临的主要任务。
调查工作的重点是:全面评价我国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状况,分析影响博士质量的相关因素,总结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经验和问题,提出进一步提高博士质量的对策。经过调查,希望达到以下目的:
(一)建立和完善我国博士质量评价的标准和教育理论;
(二)全面分析和评价我国目前博士质量状况、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和成因;
(三)通过有针对性的、国际间的深入比较和研究,明确我国博士研究生教育与国际水平的差距与原因;
(四)提出今后博士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思路、方针、策略,建立起博士质量的保障制度和体系。
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要通过本次调查,对本单位博士质量进行一次全面、系统、深刻的调查、分析和总结,寻找博士研究生培养当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博士研究生教育发展方向,采取切实措施,将工作重心真正转移到重视质量、提高质量上来。
二、方式和要求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三、第二十四次会议讨论通过的《中国博士质量分析总体方案》(见附件1),本次调查以博士质量为研究对象,采用历史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完成以下具体工作:
(一)按照《博士学位论文比较分析方案》(见附件3),选取本单位具有代表性的学科的博士学位论文,组织专家进行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纵向比较和国际比较研究,形成专家评价意见综述。
(二)在本单位组织关于博士质量的分类问卷调查(抽样方法、问卷样式和填写要求,见附件4),按时回收问卷,并整理能够说明本单位博士质量情况的5位博士的典型材料,以及博士在其中作用突出的3个代表性突出的成果的典型材料。
(三)填写《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基本情况数据表》(见附件5)。
(四)按照《博士质量调查报告提纲》(见附件2),根据以上调查采集的基础数据和评价素材,全面分析和评判本单位博士质量状况,总结本单位博士生培养的经验和问题,提出保障博士质量的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本单位博士质量分析报告。
本通知及所有附件的电子文档均可于 http://www.moe.edu.cn , http://www.edu.cn 下载。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应于2007年11月30日以前完成以上工作,并提交以下最终调查材料:
(一)本单位博士质量分析报告(一式五份,电子文档一份)。
(二)博士学位论文纵向、国际比较的专家评价意见综述(各一式二份);本次调查之前,已经进行过类似的学科比较分析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请提交相关分析材料(一式二份)。
(三)实际回收的分类调查问卷。
(四)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基本数据表(一式二份)。
(五)本单位5位博士、3个代表性突出的成果的典型材料一份。
请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将上述调查材料于2007年11月30日以前寄(送)达北京大学教育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邮政编码:100871,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赵世奎 010-62767626,13683201132
skzhao@gse.pku.edu.cn
张广斌 010-62767626,13811817608
guangbinzhang@163.com
范 巍 010-84637141,15910667078 tianfw@zju.edu.cn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博士质量的调查工作,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按时保质地完成各项数据和评价意见的收集、整理、分析,以及本单位调查的总结工作,以高质量的工作确保调查过程及其结果的客观有效、科学严谨。通过本次调查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各单位一定要清醒地认识质量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紧紧围绕质量这个中心,推进研究生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附件:1、中国博士质量分析总体方案(摘录)
2、博士质量调查报告提纲
3、博士学位论文比较分析方案
4、博士质量调查问卷(问卷Ⅰ至问卷Ⅳ)
5、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基本情况数据表
6、博士质量调查访谈提纲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人事部
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