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要求,决定对尚未缴清答辩费的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将不允许答辩。请各有关单位在领取答辩表决票前填写《研究生培养单位领取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答辩表决票登记单》(见附件),经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学位办公室。名单以外人员将不允许答辩。 学位办公室 2005年5月12日 附件:《研究生培养单位领取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答辩表决票登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