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尽管200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初选工作已结束,但是鉴于部分国外高校或机构由于入学或奖学金审批时间安排等原因,无法在3月20日以前提供入学通知或奖学金证明,致使部分申请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不能按时申报,所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决定在今年6月份组织第二次选拔工作。
选拔对象为全日制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一年级研究生。
选拔条件及要求:
1、35周岁以下。
2、赴国外高水平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3、身心健康。
4、在6月18日前拿到国外大学免学费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
5、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具体要求见2007年12月13日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请各培养单位按要求做好选拔推荐工作,并统一将申报材料于6月18日前报到研究生管理处。
联系人:秦博
联系电话:85166010
研究生管理处
2008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