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more...

关于研究生同学缴纳中国银行建设街支行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的紧急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凡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其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给予100%贴息偿付,当这部分研究生毕业后,从毕业当年的7月份开始须由个人缴纳贷款利息。截止到目前为止,我校有部分研究生(名单见附件1)没有按合同约定及时还款,给我校学生助学贷款工作带来不便。
  为此请各单位采用各种办法和渠道通知到这部分研究生同学,同时告知这部分同学不及时交纳相应的本金及利息将影响其个人的信用记录。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还要填写附件2所列表格,并于11月30日中午下班前电邮至qinbo@jlu.edu.cn。
  另有部分同学毕业前未与贷款银行签订还款协议,请各培养单位督促这部分研究生尽快与贷款银行联系,补办手续。(名单见附件3)
  中国银行长春建设街支行电话:043188562010。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银行长春建设街支行违约研究生同学名单
附件2:研究生培养单位催还欠息情况统计表
附件3:建设街支行未签还款协议研究生名单 
                                                     研究生院
                 200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