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07-08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工作,方便续贷款同学尽早得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决定即日起为续贷款研究生同学办理部分手续,请各培养单位下载通知附件(规格为A4打印纸),续贷同学签字并画押后由培养单位将每个人的材料放在一起统一交至研究生管理处,上报时间为9月19日中午下班前。 中国银行新民大街支行续贷申请书及大学生品行说明书请见附件。 研究生管理处 2007年8月27日 附件 1.07-08新民品行说明书.doc 2.07-08学年新民大街支行续贷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