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应届硕士研究生: 为了方便广大应届硕士研究生报考博士,研究生管理处(行政楼415室)定于1月22日—24日为考生在报考登记表上考生所在人事部门意见一栏盖章。要求: 1、报考登记表各项目均要填写,各院(中心)、所要签字盖章。 2、定向和委托培养的研究生要求定向和委托培养单位先签署意见。 3、已经毕业但未派遣的研究生到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研究生管理处 200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