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more...

关于评选推荐“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和“全国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广大研究生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建设,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决定开展第九次“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和“全国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现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评选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范围:全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对象:2007年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的研究生(含博士、硕士研究生)和研究生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和“全国先进班集体”要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标准。
“全国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是: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有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省级“三好学生”称号。
  “全国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是: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得过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全国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是: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是、创新的优良学风;认真组织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省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在“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和“全国先进班集体”评选的基础上,还将评选出“全国三好学生标兵”、“全国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和“全国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出的标兵,除分别具备“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和“全国先进班集体”的条件外,还须在某一或几个方面有突出成绩,能够发挥表率和榜样作用。
  三、表彰和奖励
  获得“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及其标兵称号的学生将获得教育部、共青团中央颁发的证书,并由所在学校设立不低于本校一等奖学金金额的专项奖学金,对这些学生予以奖励,并在毕业时享受本校“优秀毕业生”待遇。获得“全国先进班集体”及其标兵称号的班集体将获得教育部、共青团中央颁发的奖牌,并由学校一次性奖励活动经费3000-5000元。
  四、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评选推荐工作要在本单位党政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以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秘书为主承担,并可吸收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和研究生社团组织负责人参加。“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产生。“全国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研究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集体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已被推荐出的候选人及候选班集体,要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大家监督。
  2.评选推荐的个人和班集体填写登记表(见附件)一式四份,标兵候选人(班集体)还须另附4000字的事迹材料及个人二寸蓝底彩照2张(班集体照片2张),推荐多个候选人(班集体)需要排序。推荐上报的材料(包括相关佐证材料)务于2007年4月23日上午10:00前(逾期不候)报至研究生院团委。联系人:赵任  毛君芳 电话:0431-85166341  13596079676
  3.这次评选推荐工作时间紧迫,请各单位抓紧安排部署。要按照评选标准,严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实事求是,没有符合评选标准的则不报;要加强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要注意总结评选经验,完善有关措施,保证评选活动健康、深入地开展下去。
附:1.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
  2.全国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


                     共青团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