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附件为截至2007年3月末我校在中国银行长春建设街支行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违约同学名单,请各培养单位立即想办法通过各种渠道联系表中同学并填写附件中违约调查表,并在本学院主页上以温馨提示的方式公布违约学生名单,督促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付利息及本金。
附件表格请在4月26日下班前电邮至qinbo@jlu.edu.cn
违约不仅直接影响学生本人的信用记录和切身利益,也将对他们以后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不便,同时,也将严重影响学校声誉,甚至可能影响我校在校生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和发放工作的正常进行。请各培养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贷款学生信息库,跟踪毕业生去向,掌握其联系方式,及时提醒贷款同学按时足额偿付利息及本金。
研究生管理处
200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