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 校发〔2005〕63号)的要求,对未缴清学校相关费用的研究生将不允许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办公室与校财务处协商决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领取研究生论文答辩表决票前须填写《研究生培养单位领取研究生答辩表决票登记单》(见附件),并经财务处盖章确认无欠费后方可领取研究生答辩表决票。
学位办公室 财务处
2005年5月13日
附件一:《研究生培养单位领取博士研究生答辩表决票登记单》
附件二:《研究生培养单位领取硕士研究生答辩表决票登记单》
附件三:《研究生培养单位领取专业学位硕士(双证)答辩表决票登记单》
附件四:《研究生培养单位领取专业学位硕士(单证)答辩表决票登记单》
(单位落款)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