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暨2023年度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推荐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5 编辑:郝永亮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吉教高〔202213号)(附件一)相关要求,研究生院拟根据吉林大学2021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从中择优组织2023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2021年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附件二)的具体进展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情况。

  二、检查形式及推荐程序

项目负责人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推荐名额,择优确定2023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推荐项目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三、提交材料

项目负责人根据《吉林大学2021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三)的内容要求,在研究生培养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s://jlupy.jlu.edu.cn/Teacher/register)中进行填报,系统将于6208006231600之间开放。


   联系人:郝永亮

   联系电话:85168171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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