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14 编辑:郝永亮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最近,网络上有部分社会中介组织,以“吉林大学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和招生,举办各类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并收取巨额学费。此类行为严重损害了吉林大学声誉,侵犯了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学位[2013]3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吉林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校研院字[2017]62号)以及《关于重申停止举办各类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通知》(校研院字〔2015〕99号)文件精神,具体要求如下:

1、研究生院没有授权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工作,禁止任何研究生培养单位授权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

2、严禁校内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以吉林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名义或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及其它名义变相进行具有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性质的相关活动,学校将严肃查处上述非法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吉林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