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负责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换届组织工作。

三、负责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及管理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及推荐工作。

五、负责各类学位授权点的申报、评估及管理等相关工作。

、负责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等工作。

、负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及相关工作。

、负责研究生科学道德建设、学风教育及各类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监察和处理等相关工作。

、负责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及学位授权点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十、负责学位授权点建设与学位授予等相关工作的档案归档工作。

十一、负责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吉林省学位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布置的其它相关工作。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